工商登记改革实施后,实缴注册资本不需到工商局做登记手续,但应在20日内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信息变更。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四条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,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,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