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拘役是一种刑罚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:拘役的期限,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。 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: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,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。在执行期间,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;参加劳动的,可以酌量发给报酬。 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,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;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